越南国会正在审议《邮政法(修订)草案》。国会主席陈青敏在讨论中评价,草案实现了从事前审查、发放许可转向基于数据的登记与事后检查,行政手续由14项减至1项电子登记,认为这一方向符合数字经济和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要求。

陈青敏同时指出,事后检查只有在掌握真实数据和具备足够监管工具时才有效。他提出,若企业与管理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系统尚未完善,或风险标准和等级仍笼统,事后检查容易流于形式,也可能给企业带来突发负担。他要求起草和审查机构明确最低数据共享义务、邮政件行政标识码,并规定大型企业强制数字化转型的路线图,同时为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持。

在业务边界上,陈青敏要求进一步厘清邮政、运输与物流之间的界限。草案按业务性质界定邮政服务,即接收、分拣、运输、投递以及与邮政件直接相关的环节,如订单处理仓库、包装、固定邮政网络上的退回和追踪能力,并将独立的运输和物流仓储排除在外。他还提出对邮政件进行身份识别和追踪、按风险分级管理,每件邮件自接收起赋予唯一标识码并全程保持,按风险程度采集寄件人信息,同时须与隐私保护和合规成本相平衡,明确最小必要原则和透明的风险分级。

关于普遍服务和公益服务,陈青敏认为扩大覆盖范围必须考虑财政可持续性。他指出,电子商务已延伸至偏远地区,山区、边境和海岛居民需要以合理价格获得服务;最大的风险在于财政补偿机制,若不补偿、不透明、不稳定,容易造成竞争扭曲或给民营企业带来负担。他建议明确市场无法解决的公益服务范围,补偿机制应基于实际成本和独立审计,且不扭曲市场竞争,并优先发展结合公益服务与数字服务的多功能服务点。

陈青敏还就赔偿条款提出意见,认为部分规定尚不一致,应允许收件人在24小时或48小时的合理时间内,对未能当场发现的内部货损作出反馈,或在故意过错情形下排除赔偿限额;事后检查应设更简单的专门流程,避免深入干预企业组织模式。他认为草案12个月的过渡期合理,但需详细指引,使已获许可企业的经营不中断。他总结说,邮政已不再只是“信件”,而是数字经济和货物流通的重要基础设施,转向数据管理、事后检查和身份识别是重大进步,并希望草案进一步明确法律边界、建立实质性的数据与事后检查体系、确保公益财政机制透明可持续,并在便利经营与保护消费者、网络安全之间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