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训部发布通知,修订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评价规定,将数字学籍(học bạ số)列为学生评价档案的组成部分。该部表示,修订目的是加强检查与评价的客观性、公平性和实质性。通知同时规定,在满足基础设施、信息技术、软件条件并按照该部指引运行的情况下,初中和高中学校可组织定期检查与评价在计算机上进行。
按新规,小学阶段每名学生每学年的评价档案包括数字学籍和班级教育评价结果汇总表。学生的评语、教育评价汇总结果及学年内获奖成绩均更新至数字学籍;完成五年级课程的学生将在数字学籍上获得“完成小学课程”的确认。小学科任教师对所任教学科或教育活动学习结果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直接对该学科结果进行数字签名;班主任在科任教师完成数字签名后,对本班数字学籍进行数字签名确认。
初中和高中阶段,纸质学籍样本中的信息和评价内容作为确定数字学籍专业内容的依据。用笔填写、用红笔修改、直接签名和盖章等指引,仅适用于过渡期继续使用的纸质学籍。教育培训部还规定,计算机上的作答和检查结果,在满足电子交易法律关于完整性、真实性、保密、存储和查询要求时,与纸质作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检查形式须事先向学生和家长通知技术要求。
在检查安排上,各省市教育培训厅局主持为辖区内教育机构建设、审定并提供部分计分科目的定期统一检查试题,科目由厅局选择。检查须提前通知,并安排在五年级第一学期末和学年末,以及九年级、十二年级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进行。教育培训部要求试题符合普通教育课程达标要求,并确保同级教育机构之间统一;学校负责组织监考、评分和汇总结果,确保客观、公平、实质,并对本校学生检查评价结果负责,其余科目、检查时间和年级由学校自行出题。
通知还涉及特殊情形:残疾学生参加计算机检查时可获合理调整,若调整后仍无法参加,可改用纸笔或其他适当形式,结果同等有效。处于纪律处分期间的学生,班主任与家庭配合鼓励和帮助学生锻炼;学生完成处分决定并获学校认可后,班主任重新评价其锻炼结果,记录其努力与进步。全年锻炼结果未达标、但暑假锻炼后被评为达标及以上的学生,属于可重新评价学习结果的对象,各科重新评价结果用于替代全年结果以考虑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