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第十六届第二次会议正在审议《电力法》修订草案。政府总理黎明兴在分组讨论中表示,此次修法是解决能源安全问题的方案,服务于两位数经济增长、高技术产业发展,并兼顾国家、民众与企业利益。他提到,两位数增长目标本身已带来巨大用电需求,发展科学技术、建设数据中心和吸引高技术领域外资也要求保障充足电力,这些内容与政治局关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第70号决议相关。

草案在多个方向扩展电力市场机制。据国会代表讨论中提及的内容,草案扩大电力直接交易机制,为更多主体直接获取清洁能源创造条件;为海上风电等新能源领域建立法律框架,鼓励国有企业和私营部门参与发展新技术核电;并首次将储能系统作为独立电源加以明确,允许其参与并网和电力市场,同时确立电力行业特殊法律适用原则。

围绕第八号电力规划的实施,黎明兴表示进度面临诸多挑战,若不在体制和组织落实上采取紧迫措施,缺电和发电容量无法消纳的风险现实存在。他说,未来电源结构中大型水电潜力基本已开发完毕,燃煤火电须缩小规模以履行2050年净零排放承诺,保障供应的压力将落在液化天然气发电和可再生能源上。政府正责成工贸部会同各部门、地方审查调整第八号电力规划,不让项目“搁置”影响国家能源安全。

工贸部长黎孟雄在讨论中说明,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更新调整遇到困难,尤其是调整行政区划、分级分权时,专项规划与地方规划难以同步;已获批电力项目的投资主张等环节耗时较长且存在重叠。他认为此次修法需对项目分类设计,明确法律依据,推动规划内项目按进度实施。

代表们还就具体条款提出意见。河静省代表阮成同建议明确紧急电力工程投资建设的管理,认为有必要为加快重要紧迫工程提供法律依据,但适用紧急机制须有更清晰的标准和对象,并明确相关机构在提议和组织实施中的责任,避免适用不统一或产生不必要手续。同塔省代表阮氏垂兰则关注按小时计价对居民用电习惯的影响,提出应明确分时电价是替代还是结合阶梯电价,让民众清楚计费机制,避免同一基本用电需求叠加多项加价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