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20日下午分组讨论《电力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草案。政府总理黎明兴在第三组(海防市、谅山省、河静省代表团)发言时表示,修订该法既要动员资源满足经济增长用电需求,也须保障国家利益、民众权益和透明投资环境。

黎明兴称,两位数经济增长目标以及以科技、数字化为动力的方向将带来巨大用电需求,国家数据中心、各部委和地方数据基础设施及外资高科技项目都会推高供电压力。他提到,修订工作须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第70号决议相结合。

在电源结构方面,黎明兴认为水电开发空间已有限,扩大火电须考虑2050年净零排放承诺,因此应重视国内燃气发电、进口液化天然气(LNG)发电、风电、太阳能和海上风电,但各类电源占比须因投资和生产成本差异而平衡。他特别指出,LNG发电若计算不当可能推高电价。

黎明兴还要求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他说电力项目资金大、周期长,企业需向国际银行融资,投资者需要竞争性营商环境和对投资的安全保障;但吸引资源不能脱离保护国家利益和民众利益,尤其是民众以合理价格获得电力的能力。他称须在投资者与国家、民众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

在行政程序方面,黎明兴称与外国投资者交流得知,一个海上风电项目手续可能长达10年,改革后有望缩短至约5年。他表示政府将指导工贸部吸收国会代表意见和国会机构审查意见,完善草案,并同步核查更新相关议定、通知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