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省公安厅10月29日通报,该厅腐败、经济、走私与环境犯罪调查警察科已于10月28日向吴锦绒(Ngô Cẩm Nhung,1969年生,另名胜、庆)送达被告起诉决定及禁止离开居住地令,就其“非法印制、发行、买卖上缴国家预算的发票、凭证”行为展开调查。吴锦绒住安江省龙川坊西庆二组第4组76/2号。

调查结果认定,2022年至2024年间,吴锦绒向省内外多家公司、企业和个人非法买卖122张增值税发票,总金额超过86亿越南盾,非法获利超过1亿越南盾。上述罪名和金额均来自警方通报,案件仍在调查阶段,尚未经法院审理定罪。

安江省公安厅腐败、经济、走私与环境犯罪调查警察科表示,正继续扩大调查并依法处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