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人民法院10月29日上午开庭,对清化省人民委员会前副主席黎德江及另外10名同案被告进行一审。据越南电视台报道,合议庭由三名成员组成,审判长为主审法官黎光昭(Lê Quang Chiều),河内市人民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派检察官出庭。庭审原定持续两天。
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在审批天安发矿产股份公司(Công ty Thiên An Phát)2号矿转让及开采许可过程中,黎德江因“碍于情面并谋取私利”,违反国家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签署转让开采权文件和开采许可证,造成国家超过5.1亿越南盾损失。检方认定其行为导致逾4.6万立方米天然状态砂石流失,折合松散状态逾5.18万立方米,黎德江本人被认定非法获利1.8亿越南盾。
同案被告中,清化省农业与环境厅前副厅长范文环(Phạm Văn Hoành)被指签署呈文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转让和发放开采许可,造成同一笔损失,被认定获利6000万越南盾。农业与环境厅矿产资源处前处长阮世雄(Nguyễn Thế Hùng)、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前专员阮文心(Nguyễn Văn Tâm)与黎德江、范文环同被控“违反国家财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浪费”。
天安发公司经理阮春松(Nguyễn Xuân Tùng)及三名出资人阮嘉海、何氏娥、阮氏菊被控“违反资源开采规定”和“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阮公北、陈文灵被控“违反资源开采规定”;清心建设贸易股份公司经理阮氏心被控“逃税”。近20名律师登记为被告辩护,其中黎德江有5名辩护律师。
起诉书称,截至开庭时,各被告、被告家属及相关个人已缴纳超过870亿越南盾用于弥补案件后果。越南电视台报道未说明庭审延期至何时,也未交代延期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