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监察总署在最新公布的矿产管理及许可检查结论中,要求富寿、高平、老街、林同和义安五省处理水泥与矿产企业存在的多项问题。检查针对农业与环境部(原资源与环境部)2020年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的矿产管理工作,期间该部成功拍卖10个矿区,颁发85份矿产勘探许可证和226份开采许可证或决定。
监察结论指出,富寿省Vicem宋涛水泥股份公司依据2007年第907号许可证开采石灰石生产水泥时,回收了许可证储量范围内的伴生废石,但未获主管部门许可。监察机构认为农业与环境部未依规处理此事,违反《矿产法》和《行政违法处理法》,要求富寿省查明性质、后果及企业责任,若发现犯罪迹象则移交调查机关。
在高平省,监察机构要求依据政府第193/2025号法令,暂算第40/2021号许可证下晋发矿产股份公司应缴的钴矿开采权费用,并制定钴矿资源税价目表、审批开采权费用,避免财政收入流失。老街省被要求出台硫矿资源税价目表,并审批TKV矿产总公司应缴的开采权费用。
林同省需对绥吉乡和新立乡黑山1号辉长岩矿未获许可开采的行为进行检查,明确组织和个人责任,发现犯罪迹象即移交调查机关。义安省则被要求责成税务部门核查并追征HC山南集团股份公司和越南Yabashi石灰石开采公司欠缴的资源税、环保费及滞纳金,同时立即制止违法行为并全面排查当地矿产开采活动。
监察结论还认定,农业与环境部在矿产法律文件制定、矿产战略规划及2021至2030年地质矿产基础调查规划编制方面进展缓慢,未按时向政府报告全国矿产管理情况,未审批年度开采权拍卖计划,且在颁发开采许可证后未审批或暂收开采权费用,部分勘探许可证延期时错填退还地方管理的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