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10月29日向市人民议会第六次会议提交关于吸引、重用和发展高质量人力资源及人才机制政策的决议草案。草案提出,以合同形式签约的专家和人才在首次签约时即可获得一次性初始收入补贴,其中总工程师、首席建筑师、青年科学家、青年工程师以及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领域专家按第一区域最低工资的100倍计算,为每人5.31亿越南盾;其余人才组别按80倍计算,为每人4.248亿越南盾。

草案还规定,上述人才的月收入最低为1.062亿越南盾,最高为2.655亿越南盾,具体数额由有权限的层级根据任务要求和吸引委员会的审定结果决定。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称,与市人民议会2023年第27号决议规定的每人每月3000万至1亿越南盾收入区间相比,新上限提高了与科研领域竞争的能力。

除收入外,草案设有按工程和产品给予的激励:个人完成的工程可获市财政实际支付工程经费的5%,相当于每人每项工程1.062亿越南盾;市财政经费超过200亿越南盾的工程,激励上限相当于每人每项工程15.93亿越南盾。人才还可获得住房支持,以及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优惠;不符合住房安排条件但签订合法租房合同并持有有效凭证的,每月租房补贴最高为2124万越南盾。

对于被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高专业水平者,草案建议在现有工资和津贴之外按月给予收入补贴,金额为每人每月1062万至2655万越南盾,视对象组别和专业水平而定。其中教授、副教授及符合规定标准者为每月2655万越南盾,博士及同等水平者为每月2124万越南盾,硕士及同等水平或优秀本科毕业生为每月1593万越南盾,其余符合录用条件者为第一区域最低工资的两倍,即每月1062万越南盾。首次补贴期限为自被确定职级或职业等级之日起5年,满足条件可按年续期,累计最长10年。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测算,若一年内吸引130人,包括50名签约专家和80名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按各组别最高待遇假设,经费约为3796.3亿越南盾;实际支付须依据所分配任务、产出结果、享受条件和预算平衡能力。草案优先吸引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半导体、量子技术、新能源和核能,以及国际金融中心、物流、海洋经济、自由贸易区、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高科技农业、生物技术、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科学与人文、公共政策制定和国家管理、法律与司法等领域人才。

据胡志明市科技厅核查,2026年登记吸引人才需求为43人,包括39名专家、3名特殊人才和1名项目首席建筑师。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称,2018年至2023年该市已作出决定吸引10名专家和科学家,其中与8人签约,在高科技园区和农业高科技园区管理机构工作,参与战略报告、技术流程、研究任务、人力培训和基础设施咨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