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监察机构下属第八局(负责农业与环境领域投诉举报处理)10月29日下午公布决定,对胡志明市富美一号、二号工业区内的钢铁生产企业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执行情况检查。第八局局长黎武俊英主持公布会议,检查期限为决定公布之日起30天,不含节假日。
检查内容集中在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以及环境许可证中关于废水收集处理、废气排放规定的执行情况。检查时段为2024年1月1日至今年10月30日,必要时可延伸查看此时段前后的相关内容。检查组共12名成员,由第八局副局长丁登立任组长。
被列入检查对象的有五家企业:南方钢铁一人有限公司、Vina Kyoei钢铁有限公司、Pomina 2钢铁股份公司、Posco Yamato Vina钢铁股份公司以及Tung Ho越南钢铁有限公司,相关机关、单位和组织个人也在范围内。
黎武俊英在会上表示,此次检查旨在评估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遵守环保法律的情况,同时梳理法律规定中的不足,服务于国家环境管理。他要求企业及时反映机制政策上的困难,检查组将记录、交换意见并加以考虑;对确有必要调整的内容,检查组将在检查结论中建议有权机关研究补充。
检查组被要求严格按已批准的决定和计划执行,确保范围、内容和期限;成员在收集评估资料数据及作出判断时须保持真实、准确、客观。黎武俊英同时要求五家受检企业及相关单位完整、准确提供检查组所需档案材料,安排负责人配合实地检查,并派熟悉专业的人员随时补充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