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颁布第45号决议,将各类汽油的特别消费税税率降至零,适用期为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这是2026年内第二次将汽油特别消费税降至零,此前同类措施曾在2026年3月底至6月底实施,用于支持稳定市场。
按2026年7月1日生效的特别消费税法律规定,普通汽油税率为10%,E5汽油为8%,E10汽油为7%。此次归零后,汽油、柴油的环境保护税仍维持每升0越盾,相关商品也无需申报缴纳增值税,该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
在此基础上,工商部自11月1日0时起下调成品油零售价。E5 RON92汽油每升下调1,804越盾,降至24,223越盾;E10 RON95-III汽油每升下调1,575越盾,降至24,159越盾。
决议规定,如需缩短或延长适用期,以回应经济社会发展、能源安全与成品油市场稳定需要,工商部将向财政部提出建议,由财政部呈报政府审议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