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银行在第29/2026/TT-NHNN号通知中规定,自2026年8月15日起,小额贷款在各类信贷机构的最高额度为4亿越南盾,在人民信贷基金为2亿越南盾。新规为这类贷款适用相应的审核机制,以减少部分手续环节。

额度上调并不等于客户都能借到4亿越南盾,也不等于自动免除审核。信贷机构仍须依据规定审查借款条件、客户信息和还款能力。

越南银行业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陶明秀表示,经国家银行许可的消费金融公司可发挥银行体系“延伸臂”的作用,把正规资金送达中等和低收入劳动者以及工业园区工人。他认为,民众多一条合法借款渠道,正当消费需求可更及时得到满足,也有助于维持购买力、支持商贸和服务活动。

越南国家银行统计显示,截至2026年8月底,全系统生活消费贷款和信用卡信贷余额约4620万亿越南盾。财务公司这两类余额近185万亿越南盾,同比增长13.37%;其中生活消费贷款近134万亿越南盾,增长逾19%,信用卡信贷余额超过51万亿越南盾。

陶明秀提出,扩大信贷可及性须与透明和负责任并行。借款人应获得实收金额、利率、费用、总还款义务、还款期限和逾期责任的明确信息;贷款机构则须做好审核、如实咨询、保护客户数据并依规催收。报道还提示,简化手续应与控制信贷质量同步,借款人应区分国家银行许可的信贷机构与未获许可的借贷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