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苴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张景宣近日签发文件,要求整顿自制水上交通工具的使用,并加强内河交通安全与溺水事故防范。文件由该市人民委员会对外通报,背景是当地接连发生自制船只、浮筏翻沉致人死亡的事件。
据芹苴市人民委员会通报,2026年年初至今,职能部门参与处置了19起与溺水相关的救援事件,救起3人,18人死亡,其中5人为18岁以下未成年人。通报列举的近期事故包括:10月9日,在五岔坊茶句(Trà Cú)一带河段,一人驾驶“vỏ lãi”试机准备参加比赛时,船体突然断成两截、翻覆沉没,该人死亡;10月20日14时许,在渭新坊第二区的“农民渠”,一艘用4个塑料桶捆扎而成的自制浮筏翻覆,8名渭清高中12A班学生中2人溺水身亡。
根据文件分工,芹苴市公安局被要求指导水上警察和乡级公安加强对重点线路、区域的巡逻检查,排查横河渡口、过河点,以及使用或改装自制水上工具载人的个人和场所。市建设厅负责加强检查水上交通工具和内河码头的运营条件,并配合核查被江河渠汊分隔地区的出行需求,提出修建人行桥、设置安全横河渡口或其他衔接方案。
教育部门被要求加强防溺水技能宣传,明确学生不得擅自使用浮筏和自制水上工具过河;学校需与家庭配合,在课外和假期时段管理、监督学生。各乡、坊人民委员会需排查危险位置、深水区和急流区以及自发形成的码头,要求停止使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自制工具,处理违规渡口和过河点,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宣传民众乘船时配备救生衣和救生浮具。文件同时规定,各乡、坊主席就辖区管理向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须及时发现并处理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