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办公厅通报,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预计分四个阶段举行:第一阶段为11月2日下午,第二阶段为11月10日、11日和13日,第三阶段为11月17日和18日,第四阶段为11月25日上午,地点均在国会大厦新潮会议室。国会主席陈青明致开幕词,并同各位国会副主席轮流主持各场会议内容。
会议将就35部法律草案的说明、吸收和修改意见进行讨论,涉及《资产拍卖法》(修订)、《电力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投资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中小企业发展法》、《律师法》(修订)等。其他列入审议的法律项目包括《土地法》(修订)、《房地产经营法》(修订)、《住房法》(修订)、《国家预算法》(合并)、《企业所得税法》《非农业土地使用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招标法》(修订)、《食品安全法》(修订)。
会议还将就《数据安全法》、《电子身份识别与认证法》、《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工程保护法》、《武器、爆炸物及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消防与救援法》、《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修订)等法律项目征求意见。此外,国会常委会将就《人体组织、器官捐献与移植及遗体捐献法》(修订),以及《儿童法》《残疾人法》《诊疗法》《药法》《老年人法》《医疗保险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等法律项目征求意见。
国会常委会还预计审议通过多项决议草案,包括规定监察机构可从监察后上缴国家预算的追回款项中提取一部分用于监察活动和能力建设的决议,以及修改补充2004年9月30日第730/2004/NQ-UBTVQH11号决议中关于批准国家领导干部职务工资表、职务津贴表以及法院、检察行业专业业务工资表等内容的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