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正在主持起草《行政违法处理法》修订草案,草案提出由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对吸毒者实施强制戒毒。公安部毒品犯罪调查警察局副局长阮文强大校表示,现行法律下这一权限属于区域人民法院,从发现、建档到法院审理决定须经多个步骤、多个机构,最长可达27个工作日。
阮文强说,一些地方因地理距离、交通条件、设施以及法院裁决前吸毒人员看管场所等问题,执行中遇到不少困难,尤其是山区、偏远地区在机构间转递档案不便;羁押场所和戒毒机构有时超负荷,存在吸毒人员拖延执行、逃跑甚至自伤的风险。现行流程也增加行政手续,给相关机构带来人力和设施压力。
对于草案的授权安排,阮文强称这不是单纯给乡级主席增加权力,而是与属地管理责任相结合的分级分权。乡级主席是基层政府负责人,直接管理居民和辖区,授权后可以更主动、及时地从基层处理问题,同时须对决定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加强基层政府、乡级公安与职能机构的配合。
公安部方面表示,调整还意在缩短流程、减少中间环节,减轻区域人民法院的压力,使其集中履行审判职能,并让基层政府在戒毒、吸毒人员管理和防复吸工作中更主动。阮文强称,目标是让预防、发现、戒毒、后续管理和防复吸能够同步、连续地贴近每个人、每个家庭和每个居民区。
阮文强强调,最终目标不是让更多人被送去强制戒毒,而是让需要强制戒毒的人越来越少,逐步建设无毒的乡、坊、特区,进而建设无毒社会。该修订草案是公安部主持的7个法律草案之一,预计提交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目前仍处草案阶段,尚未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