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人民法院11月2日上午开庭,一审审理天光明德集团董事长周氏成及22名被告。23名被告中,12人属天光明德集团,其余为相关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周氏成等5人被控贪污资产和非法买卖发票,另有被告被控逃税。两名被告以健康原因申请缺席,法院决定继续审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2020年至2022年,周氏成指使阮氏碧莲、黎清安、阮氏清海从公司汽油平抑基金侵占近800亿越南盾。检方还指控,周氏成指使他人虚开153张增值税发票,非法获利超过200亿越南盾;另有两处油库销售汽油不开票并虚开发票,分别帮助周氏成非法获利62亿和143亿越南盾。
起诉书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部分法律规范文件和国家管理工作中对汽油平抑基金提取、使用的检查监督存在漏洞,这是天光明德集团被告实施犯罪的原因和条件。检方将建议有关机关修改检查监督方式,确保基金用于调节和支持稳定国内汽油售价。预计庭审持续4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