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法院11月2日上午開庭,一審審理天光明德集團董事長周氏成及22名被告。23名被告中,12人屬天光明德集團,其餘為相關企業負責人和員工。周氏成等5人被控貪汙資產和非法買賣發票,另有被告被控逃稅。兩名被告以健康原因申請缺席,法院決定繼續審理。
最高人民檢察院起訴書稱,2020年至2022年,周氏成指使阮氏碧蓮、黎清安、阮氏清海從公司汽油平抑基金侵佔近800億越南盾。檢方還指控,周氏成指使他人虛開153張增值稅發票,非法獲利超過200億越南盾;另有兩處油庫銷售汽油不開票並虛開發票,分別幫助周氏成非法獲利62億和143億越南盾。
起訴書指出,最高人民檢察院在調查中發現,部分法律規範文件和國家管理工作中對汽油平抑基金提取、使用的檢查監督存在漏洞,這是天光明德集團被告實施犯罪的原因和條件。檢方將建議有關機關修改檢查監督方式,確保基金用於調節和支持穩定國內汽油售價。預計庭審持續4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