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寿省警方11月2日通报,已对一起以敏感视频要挟前女友及其亲属交付5000万越南盾的案件立案,并对嫌疑人作出起诉决定和临时羁押措施。警方认定,涉案行为涉嫌违反越南《刑法》第170条第2款规定的敲诈勒索财产罪。

据富寿省警方初步调查,嫌疑人杜鸿山(Đỗ Hồng Sơn,2004年出生,住富寿省雄越乡)通过社交平台TikTok结识2006年出生、住在广宁省的L.T.M,两人随后交往。交往期间,山在双方通过Messenger通话时录下含有敏感内容的视频。

两人于2026年4月底分手后,M不同意恢复关系。警方称,山多次用上述视频威胁施压索要钱财,还把视频发给M的亲属,要求对方交出5000万越南盾,否则将把视频散布到社交网络。M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她尚未向山转款。

富寿省警方就此提醒民众加强保护个人信息、照片和视频,尤其是在社交网络和通讯应用上分享时;遇到有人以散布私密影像相要挟索取财物,不应妥协或按对方要求转款,而应保存相关短信、图片和视频,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