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人民法院11月2日上午开庭,对天明德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周氏成(66岁)及另外22名被告进行一审。检方指控的罪名包括贪污财产、非法买卖发票和逃税,涉案主体涉及天明德集团、榕桔石油公司(PVOIL Vũng Áng)以及多家关联企业。庭审首日,检察院代表宣读起诉书,逐一说明对各被告的指控。
起诉书显示,同案被告何玉荣是榕桔石油公司财务-会计部仓库会计组组长,负责核对仓库燃油进出数据和管理发票。她发现公司使用的Smart、FTS和Hilo三套管理软件未同步连接,系统不会自动提示已出库但未开票的燃油。何玉荣被控利用这一漏洞,自2016年起与越南中国综合燃油贸易有限公司经理高宝玉商定,以低于公司公布价格每升500至1000越南盾的价格向对方出售无发票燃油,货款转入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现金交付。
为掩盖无发票销售,何玉荣被控干预Smart软件,将其他客户的出库量每车虚增约200至400升,相当于实际货量的2%至3%,以匹配燃油随温度膨胀的差额。到2024年,随着无发票销售量增大,她转而制作从榕桔油库到其他油库的调拨单,虚增调拨数量,再修改接收油库的数据使账目平衡。2024年底,仍有近60万升已售给高宝玉的燃油无法平账,何玉荣被控伪造对账单,虚记587,904升燃油寄存在海防Petec油库。
调查结果认定,2016年12月至2025年4月,何玉荣共187次向越南中国公司销售无发票燃油,总量超过500万升,价值超过94亿越南盾。高宝玉购得燃油后转售给广治省海域的渔船船主,每升获利约200越南盾,合计超过46亿越南盾,其余超过89亿越南盾转给何玉荣。何玉荣在调查中供称,这些钱款经多个账户用于网络赌博并全部输光。目前何玉荣已退还超过62亿越南盾,高宝玉退还超过46亿越南盾违法所得。
周氏成被控在本案中扮演主谋角色,指使下属销售超过1.07亿升燃油而不开具发票,价值超过1.3万亿越南盾,导致企业未提取超过670亿越南盾的燃油价格稳定基金。为平衡账面库存,周氏成继续指使下属购买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天明德集团共虚开153张增值税发票,对应超过7200万升燃油,价值近8420亿越南盾,非法获利超过206亿越南盾。检方认定周氏成及同案犯侵占的燃油价格稳定基金总额超过790亿越南盾,加上虚开发票获利,两项行为涉及金额约1000亿越南盾。
调查期间,周氏成已缴纳超过990亿越南盾以弥补后果,她与其他被告就天明德集团相关违法行为缴纳的款项合计超过1000亿越南盾。检方表示,这笔款项已弥补天明德集团造成的全部后果。针对何玉荣涉嫌赌博的行为,调查机关已将相关材料分离并移交河静省公安继续调查处理。庭审在河内进行,预计将持续数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