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训部正在就一项修订法令草案征求意见,拟在现行第66/2025/ND-CP号法令基础上,扩大对少数民族和山区、沿海及海岛地区学生的膳食支持范围。草案新增小学和初中学生的午餐补贴政策,覆盖尚未纳入半寄宿生政策的部分学生。

根据草案,补贴对象包括三类:在属于第三类乡或特别困难村就读、但尚未享受半寄宿生政策的学生;常住于第一类、第二类乡或少数民族山区村、符合草案条件的一些政策对象学生;以及新增的接近贫困线家庭学生,而此前政策仅适用于贫困家庭子女。

补贴标准方面,半寄宿生每月餐费支持为117万越南盾,每学年最多9个月,比现行每月93.6万越南盾提高23.4万越南盾,增幅25%。按9个月计算,每名半寄宿生每学年可获1053万越南盾,比现行最高842.4万越南盾增加210.6万越南盾。

对于符合2025年第339号法令午餐支持条件的陆地边境乡小学和初中学生,则按该法令执行:每月45万越南盾午餐费和8公斤大米,每学年最多9个月,按实际就读月数计算。教育培训部表示,草案仍在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