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静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11月2日对21岁男子Đoàn Văn Hứa作出起诉决定,罪名为违反道路交通参与规定。同案中,Hứa的母亲、42岁的阮氏贝(Nguyễn Thị Bé)也因将车辆交给不具备驾驶条件的人使用而被起诉。两人均居住于河静省成莲坊。

调查结果称,阮氏贝明知儿子尚未取得驾驶证,仍将自己名下排量50立方厘米以上的摩托车交给Hứa管理、使用。8月5日,Hứa驾驶该摩托车行至成莲坊春耀路与李自重路交叉路口时,因疏于观察、未减速,与19岁女子Đ.T.T.T.的车辆相撞。事故造成这名女子受伤,伤情比例为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