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训部发布的新规明确,自2026年11月15日起,家长代表会不得直接收取、接受或管理家长提供的资助款项,也不得设定平均资助额、最低额或要求家长按统一标准捐款。这意味着家长代表会将不再经手家长筹集的资金。
根据新规,家长如自愿支持学校活动,可直接向商品或服务提供方付款,或提供与活动目的相符的物资和服务。资助款项不得用于学校或教室的改造维修、设备采购,也不得用于支付教师报酬、工资或奖金,或用于本应由学校承担的活动。若实际资助不足以满足需求,家长代表会须调整活动内容、规模或组织方式,不得要求家长补交差额。
同一批规定还涉及学校的加强教学活动。自2026年11月15日起,学校不得在加强教学活动中向学生收费。加强教学在正课时间之外开展,内容包括道德、历史、文化、体育、交通安全等全面教育,科学技术与数字能力,实践体验与STEM,以及外语和技能等四类。
对于按学习者需求组织的教育活动,教育培训部规定须基于自愿原则,禁止学校强制或变相施压家长报名,禁止将按需课程穿插进正课或加强教学活动,也禁止削减加强教学内容、将其转为按需活动以收取费用。
此外,自2026年11月1日起,越南关于5至6岁儿童学前教育普及、义务教育及扫盲的规定生效。国家优先投资并保障相关条件,适龄儿童享受学费减免、学习费用支持等政策。乡级单位适龄儿童入园率须至少达到95%,经济社会特别困难乡为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