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文化、体育与旅游部正在推进《电影法》修订草案,拟加强网络电影内容管理,并明确平台、电信企业和监管部门在检查、阻止和处理违规影片方面的责任。该草案预计提交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越通社报道称,短视频和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快速发展,是此次修法的直接背景。

草案对现行法律第21条作出补充:当国家主管机关进行事后检查并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时,影片传播方必须修改分级、更新分级结果并显示警示信息。草案还要求在越南提供电影传播服务的数字媒体平台企业,设立联络点和联系方式,用于接收并处理国家机关的要求以及用户的反映、投诉和举报。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则须组织人力和技术手段,检查影片内容、进行分级并公示结果,同时检查网络电影传播规定的执行情况,并会同相关部门阻止和处理违法行为。

同一章第27条的修订将电影分级许可证的办理时间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8个工作日。报道称,这是管理部门减少行政手续、让影片更快进入市场的举措。越南电影协会《电影世界》杂志总编辑黄俊认为,新规将促使市场分化,重视版权、内容和守法经营的企业会获得优势,而追逐浏览量、侵犯人工智能生成图像和声音使用权的自发模式将难以生存。他同时提出,加强事后检查需要就适用对象、各主体责任和违规处理流程给出具体、透明的指引,在管理与鼓励创作之间找到平衡。

越南电影局局长邓陈强表示,低成本批量生产、追逐浏览量和算法的做法,会形成过度开发暴力、性、恐怖、煽情、复仇、失范关系或危险易模仿行为的套路,对未成年观众尤须注意。根据草案,电影传播平台须提供技术工具和指引,让父母或监护人自行控制子女的观影年龄,并显示敏感内容警示。制片人阮高松指出,短视频市场目前缺少专门面向儿童的产品,儿童往往与成人共用TikTok等平台和短视频频道,家庭与平台管控工具的作用因此尤为重要。

在国会审议修法之前,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已于10月1日颁布第10/2026/VBHN-NĐ-BVHTTDL号合并文件,将第131/2022/NĐ-CP号议定与第116/2026/NĐ-CP号议定合并。文件列出多用户账户机制、儿童专用账户、密码保护、切换账户前确认、向账户持有人报告观看历史等儿童保护措施,并要求使用指引在应用或网站公开,用户反映和投诉须在48小时内处理。邓陈强还表示,电影局正与广播电视和电子信息管理部门、相关机构及平台合作,排查和处理违规内容,并研究应用技术识别高风险内容;同时正在审视由人和生成式人工智能制作的电影与短视频混合内容的政策,要求管理对象准确,又不把网络上的所有短视频机械地纳入电影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