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贸部与财政部决定自11月5日15时起下调成品油零售价格。调整后,E5RON92汽油每升不高于20,898越盾,E10RON95-III汽油每升不高于21,156越盾,柴油0.05S每升不高于28,696越盾,马祖特180CST 3.5S每公斤不高于22,005越盾。

两部门同时决定从价格平抑基金中提取资金,汽油按每升700越盾计提,柴油按每公斤500越盾计提,自15时起执行。工贸部表示,此次调整依据近期国际成品油价格走势,并按国家管理下的市场机制运行。

具体售价由成品油总经销商和分销商确定,但不得晚于当日15时。此前在11月3日22时,工贸部已进行过一轮调整,当时E5RON92汽油每升不高于23,203越盾,E10RON95-III汽油每升不高于23,231越盾,柴油每升28,876越盾,马祖特每公斤23,974越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