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1月5日上午在会场讨论若干法律草案,其中包括《消防与救援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草案。草案提出取消两项手续:消防验收检查改为事后检查,消防器材和材料上市前的许可改为按产品质量管理。国会代表在讨论中既支持简化手续,也提出安全把关的担忧。

代表阮氏酉(顺化市代表团)支持取消手续以缩短时间、降低合规成本,但提醒设计正确不等于施工到位,有设备不等于设备有效运行,有验收记录不等于已排除安全隐患。她建议按风险分级管理:火灾爆炸风险高、人员密集、住宅单元多、逃生条件复杂的工程,投入使用前应独立核验;其余工程可自行验收,配合事后检查、抽查和突击检查。

代表高孟灵(清化省代表团)关注公寓住宅消防安全,举例河内一个项目消防设计获批但施工不符,未获验收而居民已入住。他说,购房者收房时可检查住房,但很难判断消防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若居民入住后才发现违规,整改可能要求停用工程或搬迁。他还认为,对须做建设验收的公寓,取消消防验收手续未必真正为企业省时,因为职能部门仍须核对设计、检查现状或试运行系统。他建议消防专项检查与建设验收合并办理,并公开公寓是否具备交付条件,供购房者查询。

公安部长梁三光解释称,消防验收检查手续已根据政府第66.18号决议自2026年7月1日起取消,此次是以法律形式固定。他表示,现行法律已有相应规定,草案还补充了投资方、工程业主、车辆所有人等责任要求,作为事后检查、监察和违规处理的重要依据。对于取消手续后如何追究违规投资方和业主责任,他称行政和刑事制裁均已具备,国会本次会议正讨论并预计通过《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修订)。

梁三光表示,两部法律通过后,公安部将报告政府修订关于消防领域行政处罚的第106号议定,提高对不组织消防验收、验收不符合规定或不符合已审定消防设计等行为的罚款,并补充责令停工、停止开发使用工程和车辆、采取人员财产保护措施等补救措施;若不执行,将补充停电、停水、停互联网和电信服务、查封工程场所、暂停车辆检验登记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