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路局于11月5日要求各公路管理区、建设厅、公路项目管委会、越南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总公司及BOT企业,按建设部第717号决定紧急落实自然灾害应对方案,重点排查所辖路段中易发生内涝、滑坡和交通中断的薄弱位置。

该要求依据政府第312号决议及建设部10月27日第17171号文件作出,公路局以第7483号文件下发。文件要求各单位按“四个就地”方针备足人力、物资、车辆和机械,确保从第一小时起即可处置事故,并在接到调动时参与搜救。

公路局要求加强跟踪灾害预报预警,对涵洞、漫水桥、薄弱桥梁、常深积水区、高边坡和滑坡风险点加大巡查。对危险点位须安排人员警戒、设置警示牌和围栏,并从远端疏导交通;在安全未获保障前,坚决不允许人员和车辆通行。

发生滑坡或工程损坏导致交通阻塞、中断时,各单位须调动最大力量尽快抢通,力争尽早恢复通车。无法恢复通行的,应与公安、交警及相邻线路管理单位配合分流和警示。对在运营道路上施工的项目,要求承包商严格执行防灾规定,施工中保证排水,不得阻碍水流引发内涝或滑坡。

公路局同时要求维持24小时值班,保证通信畅通并按规定报告;发生事故须立即通过热线报告该局防灾与搜救指挥部,以便及时指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