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路局於11月5日要求各公路管理區、建設廳、公路項目管委會、越南高速公路投資發展總公司及BOT企業,按建設部第717號決定緊急落實自然災害應對方案,重點排查所轄路段中易發生內澇、滑坡和交通中斷的薄弱位置。

該要求依據政府第312號決議及建設部10月27日第17171號文件作出,公路局以第7483號文件下發。文件要求各單位按“四個就地”方針備足人力、物資、車輛和機械,確保從第一小時起即可處置事故,並在接到調動時參與搜救。

公路局要求加強跟蹤災害預報預警,對涵洞、漫水橋、薄弱橋梁、常深積水區、高邊坡和滑坡風險點加大巡查。對危險點位須安排人員警戒、設置警示牌和圍欄,並從遠端疏導交通;在安全未獲保障前,堅決不允許人員和車輛通行。

發生滑坡或工程損壞導致交通阻塞、中斷時,各單位須調動最大力量儘快搶通,力爭儘早恢復通車。無法恢復通行的,應與公安、交警及相鄰線路管理單位配合分流和警示。對在運營道路上施工的項目,要求承包商嚴格執行防災規定,施工中保證排水,不得阻礙水流引發內澇或滑坡。

公路局同時要求維持24小時值班,保證通信暢通並按規定報告;發生事故須立即通過熱線報告該局防災與搜救指揮部,以便及時指揮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