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乐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机关办公室通报,已对37岁男子裴俊忠(Bùi Tuấn Trung,居住于得乐省新立坊)作出起诉决定,并发出逮捕令将其临时羁押,以调查“侵害未满16岁者”和“与13岁以上未满16岁者发生性关系”两项行为。

通报所述的两项行为指向同一类指控,即涉及未满16岁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案件目前处于侦查阶段,裴俊忠是被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尚未经法院审理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