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前部长阮氏金仙的案件:从百万美元脱罪计划到“骗局”

涉及前部长阮氏金仙的案件:从百万美元脱罪计划到“骗局”

然而,这项百万美元的“脱罪”计划未能成功,因为这位前官员落入了一位企业董事的“骗局”。

在涉及前卫生部部长阮氏金仙的案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刚刚发布的起诉书提到,一起“脱罪”检查团的诈骗案金额高达200万美元(超过450亿越南盾)。

这起诈骗案中,通过“脱罪”检查团骗取200万美元的“剧本”作者被确认为黎清添。作为红河星南公司的董事,添侵吞了全部这笔钱,将“贿赂”行动变成了一起诈骗侵占财产案,并被起诉。

根据起诉书,2021年3月,中央检查委员会第35检查团与卫生部合作,其中涉及白梅医院第二院区和越德医院第二院区的项目内容。

得知此事后,当时担任卫生部部长的阮氏金仙女士,建议下属重点医疗局局长阮友俊和计划财务司副司长黎成功,与阮战胜交换意见,联系检查团“寻求帮助”。阮战胜先生是前重点医疗局局长。

由于黎成功知道黎清添社交关系广泛,因此将战胜先生介绍给他,并请他寻找“贿赂”检查团的门路。

几天后,添打电话让战胜到他家,并告知已经“请托成功”,同时要求准备200万美元。战胜先生同意,并分三次将钱交给添。

起诉书指出,第一次大约在2021年9月中旬,阮战胜准备了100万美元放入新秀丽品牌的行李箱中,请人运送到河内市阮克勤街的一家餐厅交给黎清添。

第二次,2021年9月27日,阮战胜准备了60万美元放入纸箱(原用于装瓶装水),请人运送到黎清添的私人住宅。在私人住宅,战胜将这个装有美元的箱子交给添,以“脱罪”检查团。

两天后,阮战胜继续准备40万美元放入新秀丽品牌的背包中,也在添的私人住宅交给他。

收到200万美元后,黎清添侵吞了这笔钱,并未支付给任何个人或组织以让第35检查团为重点医疗局和阮战胜先生提供便利,司法机关指控。

涉及前部长阮氏金仙的案件:从百万美元脱罪计划到“骗局”

关于用于“脱罪”检查团的200万美元来源,战胜先生供述称,这笔钱来自他在担任重点医疗局局长期间承包商提供的资金。

据此,战胜先生被指控在承包商获得付款时“强迫”他们支付相当于合同价值5%的“佣金”。他总共收到了884亿越南盾,并被检察院指控受贿罪。

战胜先生供述,从承包商那里收到的钱尚未用完,因此储蓄了约280亿越南盾。他三次去银行取出这笔钱,并加上自己的储蓄,然后联系河忠街的金店兑换成美元,交给添以“脱罪”检查团。

在一个月前发布的调查结论中,添先生供述已将140万美元交给阮国协先生(前中央检查委员会委员、检查团团长)“寻求帮助”。然而,协先生否认收到钱款。

协先生供述,当发现卫生部党委2016-2021任期存在违规迹象时,检查团按照党的规定进行了检查。检查团发现了刑事违规迹象,并提供了相关信息,供公安部刑事调查机关依法调查、澄清和处理。

协先生还供述,在检查团执行任务过程中,他并未被黎清添“寻求帮助”或为阮战胜个人和卫生部提供便利。协先生坚称未从添先生那里收到钱款。

因此,调查机关得出结论,添先生“侵占了战胜先生的200万美元”,并未支付给任何个人或组织以获得检查团的便利。第35检查团的工作结果符合规定。

检察院指控有充分依据认定,黎清添编造信息、达成协议,从阮战胜那里收取200万美元,并承诺将请托检查团以帮助战胜先生因在白梅医院和越德医院第二院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而免于处理。然而,收到钱后,黎清添未交给任何组织或个人,而是侵吞并全部使用,起诉书指出。

检察院以诈骗侵占财产罪起诉黎清添。在调查过程中,添先生自愿缴纳了300亿越南盾的赔偿金。

检察院确认,在这起发生在两家医院的案件中,有10名代表承包商的人向阮战胜和阮友俊(两位前重点医疗局局长)行贿,总额超过1000亿越南盾。

然而,司法机关评估这10人“已认识到违规行为,并主动举报了”战胜先生和俊先生的犯罪行为。他们也被评估为诚恳供述、悔过自新、积极配合调查机关澄清案件性质。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决议,司法机关免除了上述10名个人的刑事责任,并建议在党和行政方面严肃处理。

(编译:Eric;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01362/

(0)
上一篇 28.03.2026 上午11:05
下一篇 28.03.2026 上午11:15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