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银行到期几天’为借口借钱诈骗,侵占300亿越南盾

以‘银行到期几天’为借口借钱诈骗,侵占300亿越南盾

芹苴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表示,已于4月2日临时拘留叶文永(1994年出生,芹苴市隆富乡)以调查根据刑法第174条第4款的侵占财产诈骗行为。

该事件源于关于非法集资行为、涉及特别巨额资金的举报。

据初步调查,利用BVBank银行陈提分行信贷员的名义,永提供虚假信息,称有客户急需资金用于银行到期,承诺高息并在几天后归还本金。

起初,永只借小额款项并按时还款以建立信任,随后筹集大笔资金,侵占至少204亿越南盾来自5个人的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消费,然后逃跑。

此前,2026年3月底,芹苴市安全调查机关起诉邓青雄(1985年出生,芹苴市火榴乡)的类似行为。从2024年至2025年,雄利用熟人关系以银行到期3-5天为借口借钱,从受害者总计超过130亿越南盾中侵占近100亿越南盾。

目前,案件正在扩大调查中。芹苴市公安通知叶文永的受害者联系调查警察机关办公室,地址为丐溪坊陈富路71号;邓青雄的受害者联系平水坊银顺居民区1号路37号以获取指导。

职能部门建议民众警惕集资、高息借款的形式,特别是冒充银行职员的行为。应通过正规银行系统进行交易,具备法律凭证,不基于熟人关系借款,并在发现诈骗迹象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编译:Ivy 越南网;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03279/

(0)
上一篇 03.04.2026 下午3:30
下一篇 03.04.2026 下午5:01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