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4日,老街省公安表示,省公安调查机关已决定对周氏和(36岁,富寿省永兴县)提起案件起诉,指控其违反食品安全规定。
此前3月29日,老街省公安经济犯罪调查处接到举报,称有一家使用有害化学品制作豆芽的场所。
进行调查、紧急搜查周氏和的豆芽制作地点后,公安力量发现并没收了超过4吨准备投放市场的豆芽。
公安部刑事科学院的鉴定结果确认,周氏和生产的豆芽含有植物生长调节剂6-苄氨基嘌呤(6-BAP)。
在调查机关,周氏和供认,在豆芽培育两天后,她使用6-BAP刺激豆芽快速生长、肥大、美观,以便更容易销售。
平均每天,周氏和生产约700公斤至1吨豆芽,主要销往富寿省永福地区、河内市山西市以及老街省部分地区的批发市场。
公安确认,自2024年初至今,周氏和已生产并销售了510吨使用6-BAP的豆芽。
目前,老街省公安调查机关正在继续完善档案、收集资料,以便按规定处理。

老街省公安表示,根据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的通知,6-BAP不允许用于食品加工,因为它对人类健康有害。
使用6-BAP可能导致肝、肾、肺损伤,长期接触有死亡风险。
(编译:Ivy;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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