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8日下午,在分组讨论中发表意见时,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认为,此次修订《首都法》不仅是为了完善一部具体法律,更是一个实质性的机会,是旨在为首都构建新发展模式的战略性步骤。
解除瓶颈以促进河内发展
总书记、国家主席强调,贯穿始终的精神是将《首都法》建设成为特殊、卓越、具有引领性且足够强大的法律制度,以解除瓶颈,促进河内发展。
但仍需确保法律体系的纪律性、统一性和高度一致性,以维护共同利益。
提出的要求非常明确:必须赋予更多权力,更彻底地分级分权,同时必须更清晰地明确问责责任,建立更严格的权力控制机制。
总书记、国家主席明确指出,授权后必须进行控制,不能放任自流。
以规划问题为例,总书记、国家主席提到,他在多个任期内对河内规划提出意见,但未得到重视。
他认为,“发展规划必须有远见,让全民清楚了解”。当规划明确时,民众和企业将乐意支持。
然而,“规划必须具有可持续性,不能是五年任期的规划,这位领导制定规划,另一位主席上任后又推翻重来。要看到河内10年后、50年后、100年后的样子”。
回顾之前与河内的工作会议,总书记、国家主席曾提出问题:“为什么过去法国人规划的河内那么好,从未有交通拥堵,从未有内涝。现在建设成这样,建到哪里堵到哪里。
各中心区、新城区出行非常困难,因为没人关心道路建设,然后因为缺乏地下排水系统而内涝,只顾建房子出售而没有规划”。
总书记、国家主席表示,这是长期以来的紧迫问题,需要明确规划核心区如何、卫星城如何、有多少现代化新区、配备齐全标准的医院、文化馆、学校、体育场、花园。
或者使用什么交通方式,地铁、城市铁路,必须从这些城市连接到中心区,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
有了明确规划,“民众会喜欢,愿意放弃老城区的阁楼搬到外面。如果能在30分钟内到达中心区,民众将乐意离开内城”。

必须从管理思维转向建设、发展
在阐述制定法律的一般方向时,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强调,必须从管理思维转向建设、发展。
法律不应仅规定禁止或限制,而必须为首都主动设计、试验和实施特殊政策创造制度空间。
法律只应规定具有稳定性的原则性问题,而将灵活多变的内容交给政府,甚至交给市政府规定,以确保适应实际。
如果将具体事项纳入法律,一年后情况已不同,又需修改法律,法律的持久性不会长久。
此外,总书记、国家主席提醒要仔细研究分级分权机制,因为这是关键内容。
总书记、国家主席认为,不仅是更多分权,而且必须分权明确、实质化并受控,因为分权多但不明确很难实施。
“分权必须与执行能力和财政资源相匹配。避免出现授权但条件不足的情况,这在管理、执行任务中风险很大,半途而废,无法完成”,总书记、国家主席指出。
总书记、国家主席还明确指出,需要明确允许制定与现行规定不同的机制政策的界限,也称为试验机制,因为此内容直接关系到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原则。
“应用不同于法律的机制应仅限于真正特殊的领域,需要试点、评估和机构的严格控制”,总书记、国家主席强调。
据总书记、国家主席表示,政策试验和试点机制非常必要,不仅是发展动力,也是试验良好政策以进行创新的场所。
但此机制必须设计完整的适用条件、实施期限,有监督、评估效果的机制,不能让试验无限期不受控制,或为不足之处合法化。
“制定法律不能半途而废。授权必须实质化,分权必须责任捆绑,试点必须能控制风险”,总书记、国家主席强调。
同时,河内必须成为现代治理、纪律严明和责任的典范。如果做得好,首都不仅能为河内带来突破,还能成为全国的制度模式典范。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04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