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胡志明市农业与环境厅称,自1月1日起,胡志明市已下达指示,坊社级人民委员会负责提供公共服务并确保公共卫生质量(包括:街道、公共场所清扫;公共垃圾桶收集与清洁;河流、渠道、小溪上的废物打捞),以减少污染。
然而,根据检查、监督结果,城市废物处理联合区管理委员会(MBS)记录了各坊社辖区内仍存在74个污染点,积存垃圾。
具体包括59个已收集、处理但重新产生的点,3个新产生的点,以及12个尚未清理的积存点。
一些辖区仍有许多垃圾积存点需要彻底解决,如新丰坊(6个点)、安庆坊(5个点)、新美坊(4个点)、新顺坊(4个点)、平兴和坊(4个点)、安乐坊(4个点)和平兴社(4个点)。
面对此情况,农业与环境厅建议各坊社人民委员会加强审查,彻底解决辖区内街道、渠道和公共场所因垃圾积存造成的污染点,采取措施维持已处理污染区域的卫生质量,防止新的污染点产生。
加强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处理违规行为的措施,以防止污染点重新产生或新产生。
开展工作,要求家庭、个人、组织必须管理未使用的闲置土地区域,防止这些土地成为垃圾倾倒场所,加强监督措施,安装摄像头以及时发现和处理不按规定地点倾倒垃圾的行为。
仍有垃圾积存点的坊社应迅速完成彻底处理工作。同时,在4月30日前将处理结果报告提交至农业与环境厅,以便该厅向市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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