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河内有条件允许在人行道上停车,疏散居民,迁出市中心

代表建议河内有条件允许在人行道上停车,疏散居民,迁出市中心

据此,在草案中允许使用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5%作为停车场。然而,代表景认为这一规定不够明确,未能为投资者提高工程开发效率创造条件。

扩大结合商业服务的停车场使用

实际上,25%的建筑面积中一部分可用于商业、购物活动。因此,代表建议允许投资者将部分面积用于商业目的,以便投资者扩大规模,开发商业服务,支持停车、保管车辆的活动。

“这样的补充规定也有助于我们设计多种模式、多种类型的多层停车场建筑,适合不同投资规模、投资额度的投资者,符合各区域的空间、人口规模和经济条件。”代表景说。

此外,代表认为使用地下和高层停车场是长期解决方案,但也只能部分满足首都的停车需求。大部分车辆仍需停在临时停车场、路面、人行道上,或交通工程下方。实际上,一些城市允许部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改造部分人行道为路面用于停车。

因此,代表景认为需要研究在草案中补充规定:对于尚未有地下停车场、高层停车场但仍有大量停车需求的区域,允许部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停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影响地下技术基础设施、不影响现有绿化、不损坏人行道表面、确保有步行通道等。

此外,针对减少交通拥堵的解决方案,代表景建议采用交替并道方法——Zipper Merge——以帮助更快、更安全地通过大部分拥堵点。

这是已在许多国家有效应用的方法,因此他建议允许河内采用现行法律未规定的交通组织规则来实施上述方法。

实施疏散居民,迁出市中心

代表杜德红河(河内市)认为,尽管已有国会决议关于试点一些特殊机制、政策以实施首都重大、重要项目,但执行仍存在障碍。特别是关于必须在开工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档案的规定。

认为这一期限对于大型项目不可行,因此代表建议研究补充关于决定完成档案时间的权限规定。具体而言,市人民议会根据每个项目的规模、性质、实际条件来决定,以确保准备手续的周密性和可行性。

与此同时,代表范文和(同塔省代表团)表达了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实际上,首都河内的空气质量非常低,因此要解决河内空气污染、环境污染的根本问题,除了气候变化等客观原因外,还必须考虑人为因素。

他指出,河内人口过于密集。高层建筑、工厂、医院、学校、中央机构等在首都的集中度非常高。因此,代表认为要根本解决空气质量问题,让我们的后代享受绿色、清洁和文明的空气,首先必须疏散居民并将他们迁出河内市中心。

对于高层建筑、现有公寓老化的问题,代表认为不应修复而应搬迁。持宁愿牺牲、损失一部分以换取30、50年后子孙后代享受成果的观点,代表认为需要设法为居民提供社会住房,同时指出居民生活在巷子里、有些巷道仅1平方米、没有通道等现状仍然很多。

(编译:Ivy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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