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5日,岘港市人民委员会表示已颁布关于评估、分类其管理范围内各机关、单位、地方干部、公务员、职员质量的决定。
评估工作基于100分制,包括两个主要标准组。
通用标准组最多占30分,侧重于政治品质、道德、纪律意识;专业能力、责任精神;服务民众、企业的态度;协调能力以及在执行公务中的创新、创造精神。
任务执行结果标准组最多占70分,通过数量、进度和所分配任务、产品的质量直接评估工作效果。
机关、单位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特定标准,但不能超过通用标准组的总分。
对于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职员,评估基于任务完成比例,考虑三个因素:数量、进度和质量。
同时,担任领导、管理职务的干部、公务员、职员除了上述标准外,还需额外评估单位活动结果、组织执行任务的能力以及建立、维护内部团结的能力。
这被视为新点,旨在更明确领导者的责任。

正式评估分数是两个标准组的总分。此外,规定还提出了加分机制,针对超额完成、有创新或受表彰的情况;同时针对违规、进度延迟或工作质量不达标的情况扣分。
这些加减分不直接计入总分,但作为决定最终分类的重要依据。
干部、公务员、职员每月按四个级别分类:“出色完成任务”、“良好完成任务”、“完成任务”和“未完成任务”。
其中,要达到“出色完成任务”级别,个人必须获得90分以上,完成100%任务,至少有30%工作超出要求,并属于机关、单位中得分最高的前20%群体。
“良好完成任务”级别适用于得分在70至90分以下且完全完成任务的情况。得分在50至70分以下的情况被分类为“完成任务”,而低于50分或有严重违规的情况将被分类为“未完成任务”。
每月评估结果是按季度和年度分类的基础。季度、年度评估分数根据期间各月分数的平均值计算,并结合规定中的补充标准。
对于长期分类,除了分数外,还需考虑达到不同分类级别的月数;若无正当理由未参与月度评估,将在结果评定时被扣分。
岘港市人民委员会的决定自4月23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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