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阮文灵路乱扔垃圾,两人各被罚款15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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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文灵路(平政社第36村)的安防摄像头记录下两人未按规定地点扔垃圾的画面。

4月18日,平政社人民委员会(胡志明市)的信息显示,已对在阮文灵路(平政社第36村)未按规定地点扔垃圾的两人作出行政处罚记录。

4月17日,通过检查阮文灵路(平政社第36村)的安防摄像头,平政社公安发现两人在公共场所未按规定地点扔垃圾,因此邀请他们到派出所工作。

在这里,N.V.Đ.先生和G.T.C.H.女士(均居住在第36村)承认了违规行为,承诺不再重犯。根据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社公安已建议社人民委员会主席对每起案件处以15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

根据规定,在公共场所未按规定地点扔生活垃圾的行为将被处罚并责令承担后果。

通过此事件,社公安建议居民提高意识,按规定地点扔垃圾;同时宣传、提醒亲属共同维护绿色、清洁、美丽的环境,为当地文明生活建设做出贡献。

在阮文灵路乱扔垃圾,两人各被罚款150万越南盾

此前4月14日,平政社人民委员会的信息显示,根据居民的反映,处理未按规定地点扔垃圾、乱扔垃圾案件的检查组与社公安配合,提取监控摄像头并确定一辆卡车在平政社第33村乔桥渠堤坝路未按规定地点倾倒垃圾。

职能部门已邀请H.V.K.先生工作。K.先生承认了自己的违规行为,同时严格遵守处罚规定。此外,他还承诺承担后果,收集、处理未按规定倾倒的垃圾,并承诺不再重犯。社人民委员会已决定对K.先生处以35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

据平政社人民委员会介绍,自2025年7月1日起,社人民委员会已在空地、远离居民区的区域安装了46个安防摄像头。该系统不仅服务于确保治安秩序的工作,还是监督、及时发现和严肃处理乱扔垃圾违规行为的有效工具。

(编译:李程 越南网;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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