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此,4月11日,特赦咨询委员会发布了第33号指南,关于执行国家主席关于2026年特赦的第457号决定。为严肃、有效地开展2026年特赦工作,落实好党和国家对犯罪人的人道、宽大政策和主张,并有助于有效实施关于预防和打击犯罪的政策,总理已要求具体任务。
其中,公安部要做好特赦工作的主持参谋职能和特赦咨询委员会常设任务。该部负责直接指导在监狱、拘留所服刑的囚犯的特赦建议审查工作。
督促、指导、检查各部委、地方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障碍,对超出权限的情况,报告总理和特赦咨询委员会审议。
国防部直接严格指导在国防部管理的监狱、拘留所服刑的囚犯的特赦建议审查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主持对正在暂缓执行监禁刑罚的人员的特赦建议审查工作。
新闻机构充分通报2026年特赦相关文件内容,特别是特赦的条件、程序、手续。
相关部委单位确保统一、安全、公开、透明地执行,按照严格程序、正确对象、符合条件、法律规定。
保障囚犯、正在暂缓执行监禁刑罚人员的合法权益,绝对不发生消极、错误。
对于各省市人民委员会,需要指导宣传机构深入广泛宣传特赦工作,提供充分的信息、文件、证书、确认和其他与建议特赦人员相关的必要文件。
有效实施关于社区重新融入的《刑事执行法》。继续跟踪、管理、教育、帮助、职业培训和为特赦人员提供就业机会,消除自卑感,诚实工作,减少再犯和违法行为。
对于有特殊困难的特赦人员,动员各行业、团体、经济组织关心帮助他们贷款谋生,稳定生活,早日融入社区。
省级公安和部门做好特赦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工作。掌握特赦人员在当地居住的情况和动态,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安全。及时、严肃处理有犯罪行为和违法行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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