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40个粘有危险废物的铁桶出售废料,男子被罚款1.6亿越南盾

购买40个粘有危险废物的铁桶出售废料,男子被罚款1.6亿越南盾

4月21日,隆城工业区公安站(同奈省公安)通报,刚处理了一起危险废物管理和运输违规案件。

初步信息显示,4月4日10时,隆城工业区公安站工作组在1号路上对车牌号为60C-56X.XX的卡车进行行政检查,该车由T.N.U.先生(50岁,住福新坊)驾驶。

此时,职能部门发现卡车上载有40个蓝色和白色的铁桶(每桶260公斤)。

铁桶外贴有MN化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标签,并附有危险警告:“液体和蒸汽极易燃烧,吞咽或通过呼吸道吸入可能造成伤害”。

尽管铁桶内未装满化学品,但仍粘有大量未经处理的危险化学品。40个铁桶的总重量确定为约880公斤。

与公安机构合作时,U.先生供认,他从C.C.V.N.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隆城工业区7号路)以480万越南盾的价格购买了这些粘有化学品的铁桶。收购目的是将其运往废料厂转售以获利。

然而,U.先生没有危险废物收集或运输合同;卡车也不是专用车辆,不符合强制技术标准,且未按照农业与环境部的规定粘贴“运输废物”字样。

在C.C.V.N.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扩大核查时,该企业承认于4月4日将上述40个粘有化学品的铁桶出售给了U.先生。

根据违规行为,隆城工业区公安站已制作笔录,建议按照政府第45/2022/NĐ-CP号法令对相关方进行行政处罚。

具体而言,对C.C.V.N.有限责任公司将危险废物转让(出售)给无处理功能的个人的行为处以1.7亿越南盾罚款。

而U.先生因两项违规行为被处以总计1.6亿越南盾罚款:从无处理功能的组织接收危险废物(罚款8500万越南盾)以及使用不符合规定技术要求的运输工具(罚款7500万越南盾)。

隆城工业区公安站强调,擅自买卖、运输危险化学品容器不仅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还潜藏着爆炸风险,危及工业区安全并影响周边社区健康。

公安机构建议辖区内企业提高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承诺中的废物处理流程。

隆城工业区公安站还表示,未来该单位将主动加强多个领域的巡逻和检查工作。

除了集中严肃处理环境违规行为外,隆城工业区公安站还将加强对集体食堂和工人工业餐供应单位遵守食品安全规定的检查。

同时,加强辖区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及时处理违法行为,确保辖区绝对安全秩序。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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