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此,同奈市人民检察院已起诉被告人阮进勇(48岁,原保光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和阮氏红娥(44岁,原保光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现为保荣乡)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
同时,起诉被告人陶氏柳(44岁,被告人阮进勇的妻子)犯有诈骗侵占财产罪。
起诉阮明福(48岁,原保光乡人民委员会司法-户籍公务员)犯有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罪。
据人民检察院指控,因经营亏损需要还债,从2021年至2023年,陶氏柳为一些居民办理分地、改变土地使用目的的服务。
有11人信任她并将土地证件交给陶氏柳办理。

之后,陶氏柳伪造土地所有者的签名和指纹,签订转让合同,然后带到保光乡人民委员会,由被告人阮明福接收公证。
尽管没有责任接收合同公证文件,被告人阮明福仍将转让合同提交给当时保光乡人民委员会领导阮进勇(被告人柳的丈夫)和阮氏红娥进行公证。
凭借这些由乡政府公证的虚假文件,被告人陶氏柳诈骗了6人的钱财,总额近150亿越南盾。
与上述案件相关,2023年6月9日,同奈省隆庆市警察局调查机构已决定立案、起诉被告人、下令逮捕被告人以暂时拘留陶氏柳,罪名为诈骗侵占财产。
此后,案件被移交给同奈省警察局调查机构继续调查。
2024年4月2日,同奈省警察局调查机构追加决定起诉被告人阮进勇、阮氏红娥、阮明福,调查上述行为。
(编译:Eric;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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