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向国会提交法案,取消个体工商户每年5亿越南盾的免税收入门槛

正式向国会提交法案,取消个体工商户每年5亿越南盾的免税收入门槛

4月21日下午,财政部长吴文俊向国会提交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和《特别消费税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草案的简要报告。

调整免税收入门槛以支持个体工商户

关于实际依据,针对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财政部长表示,现行法律对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规定已发生许多积极变化。

然而,自2026年初以来,国际形势的影响导致国内经济出现诸多波动,燃料价格上涨导致投入成本增加,购买力下降,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面临诸多困难。

“因此,需要继续研究和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免税收入门槛,以及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水平,以支持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利润率较低且受成本波动影响较大的行业。”吴文俊说。

关于小型企业所得税的修订补充,吴文俊表示,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已对小型企业规定了许多优惠政策。

然而,由于世界经济背景已影响国内经济,除了个体工商户外,首先受到影响的主体之一正是小型企业,因为这类企业的资本和人力条件导致其应对外部波动的能力不高。

实际情况表明,近期由于燃料成本和物流成本上涨,许多此类企业陷入困境,需要国家政策支持。

法律不规定,授权政府规定免税收入门槛

关于基本内容,吴文俊表示,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特别是小型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同时确保个体工商户与小型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平性,鼓励个体工商户向企业转型。

在评估影响的基础上,修订草案倾向于不在法律中具体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免税收入门槛和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水平,而是授权政府规定这一水平。

现行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门槛为每年5亿越南盾。

因此,如果该修订草案获得通过,将不再在《增值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中具体规定个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免税收入门槛,而是授权政府规定具体水平。

同样,根据吴文俊的说法,本次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倾向于补充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水平,并授权政府规定这一水平,以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第15款授予的权限详细规定免税事宜。

“授权政府将为政府灵活实施财政政策(包括税收政策)提供法律依据,也是将国会组织法第18号结论、第66号决议以及现行一些税收法律和国会决议中授予政府权限的类似规定制度化。”吴文俊说。

审查法案时,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主任潘文买表示,多数意见同意政府关于修订补充《个人所得税法》和《增值税法》若干条款的提议。

然而,报告未具体说明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比,收入门槛调整方案(提高或降低)的预期,导致政府在政策应用方面的方向不明确;影响评估内容也未能量化对预算收入的影响。

因此,建议政府更清晰地报告预期方案,以提供更具说服力和充分的依据,服务于政策提议的审议和意见征询过程;研究确定合适的应税收入门槛,以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型企业的发展。

“建议政府更详细、透彻、有说服力地解释提议修订以授权政府规定免税收入门槛的理由。”潘文买说。

同样,根据潘文买的说法,多数意见同意政府的提议。一些意见建议在法律中具体规定免税收入水平,以确保透明度和清晰度,同时授权国会常务委员会在必要时审查和调整权限,以确保灵活性和符合实际情况。

(编译:李程 越南网;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08933/

(0)
上一篇 21.04.2026 下午5:33
下一篇 21.04.2026 下午5:35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