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副部长介绍针对个体工商户的新税收政策

越南财政部副部长介绍针对个体工商户的新税收政策

5月13日下午,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国家主席关于国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各项法律的主席令。

年收入低于10亿越南盾可免税

其中,越南财政部副部长高英俊介绍了《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和《特别消费税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的一些新要点。

根据该法的新规定,针对个人和个体工商户的500亿越南盾/年的免税收入门槛已被取消。

取而代之的是,该法授权政府根据宏观经济指标和预算平衡能力,规定各时期与经济-社会背景相适应的年收入水平。

高英俊明确表示,向政府分权将为政府灵活运用财政政策(包括税收政策)提供法律基础,这也是国会第18号结论、第66号决议、《国会组织法》以及现行一些税法、国会关于税收的决议中相关内容的制度化。

在该法规定的基础上,政府已于4月29日颁布了第141号议定,规定个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免税收入门槛为10亿越南盾,是此前规定的两倍。财政部已颁布通知,指导实施该议定。

到2027年12月31日,年收入低于10亿越南盾的个体工商户才需向税务机关申报收入

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越南财政部副部长高英俊表示,新税收政策得到了个体工商户和企业非常积极的反馈。

他表示,在提交国会审议时,起草机构进行了影响评估,发现当收入门槛提高到10亿越南盾后,超过250万户个体工商户属于免税范围,这些户主非常振奋。

此外,还有约23.58万家企业也从中受益。

预计与2025年相比,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无需缴纳的税收总额超过16万亿越南盾,企业方面则超过2万亿越南盾。

高英俊明确指出:“这笔资金将留在个人和企业手中,用于投资、生产经营,创造就业机会,改善收入,因此非常令人振奋。”

在回答《年轻人报》关于年收入低于10亿越南盾的个体工商户的账簿和收入申报要求的提问时,越南财政部副部长表示,已经进行了审查,以最大程度地简化这些群体的行政手续。

根据关于个体工商户税收指导的第68号议定,年收入低于10亿越南盾的个体工商户,到2027年1月31日才需要申报这一收入。

关于第152号通知规定的会计制度,高英俊通报说,该通知规定个体工商户有5本账簿,但年收入低于10亿越南盾的个体工商户只需执行一本全年收入记录簿,用于自我跟踪。

高英俊补充说:“如果认为收入超过10亿越南盾,则翌年必须申报纳税。如果未超过10亿越南盾,仍可向税务机关发送通知,确认属于免税范围。这一手续非常简单。”

(编译:张悦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3821/

(0)
上一篇 13.05.2026 下午6:25
下一篇 13.05.2026 下午6:29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