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银行行长因向调查对象发送警方核实公文被判2年

前银行行长因向调查对象发送警方核实公文被判2年

根据起诉书,警方已向民众举报的关于阮文当及其同伙实施高利贷犯罪的案件发出核实和调查公文。

根据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2025年7月21日发布的公文内容,该公文发往越南大众商业银行(PVcomBank)胡志明市旧邑分行,要求“协助提供名为阮文当的银行账户信息,以核实调查该对象的高利贷行为”。

调查过程中,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提取了被告人陈友强和韦宝玉(阮文当的妻子,涉及高利贷团伙)的图片和短信内容,并发现了上述公文内容的图片。

经确认,该公文内容属于调查处理犯罪的重要文件,已被被告人陈友强(PVcomBank旧邑分行行长)透露给相关知情人员,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已传唤陈友强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职能部门确定被告人陈友强自2022年起担任PVcomBank旧邑分行行长。

在银行管理和执行任务过程中,陈友强与韦宝玉相识,因为宝玉是银行的常客,经常向银行贷款。

2025年7月26日,宝玉有贷款需求,便联系陈友强,并发送了位于胡志明市协平坊(旧)和盛美西坊(旧)的两处房产文件作为贷款抵押物。

在审核宝玉的贷款申请过程中,陈友强发现阮文当名下的账户正被胡志明市公安刑事警察部门调查。因此,被告人陈友强发送短信,将公文内容和图片告知韦宝玉。

收到陈友强的短信后,宝玉将信息转给阮文当查看,以寻求解决办法。看完后,阮文当联系多人询问公文的性质,随后删除了手机中所有与高利贷行为相关的数据内容,以逃避调查。

在回复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的书面文件中,PVcomBank表示,根据向第三方提供客户信息的流程,没有规定允许员工通知或向相关客户发送主管机关要求提供信息的公文。

2025年8月14日,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对被告人陈友强实施紧急拘留,展开调查。

在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陈友强对其上述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对于韦宝玉,调查确定宝玉并非拥有职权的人员,因此调查机关不予处理是合理的。

(编译:李程;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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