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案情,宝英不识字,有妻子和3个孩子,但已抛弃妻子,于2024年8月起与L.T.K.N.在同奈省相识并同居租房。
同居4个月后,两人吵架,N.搬到西宁省德和县平前2村租房做工人。宝英则回到安江省。
到2025年10月初,两人再次通过社交网络交友,随后宝英到N.的出租房一起生活约10天,又发生矛盾并打架,宝英返回安江省。
之后宝英四处找工作,没钱就睡在N.每天必经之路旁的吊床店。到2025年10月29日,看到宝英被雨淋湿,N.心生怜悯,叫他回出租房休息。
第二天,2025年10月30日,N.生病没去上班,晚上同排出租房的人组织聚餐并邀请N.参加。
N.喝酒到深夜回到出租房躺在吊床上,又和宝英吵架。宝英因嫉妒认为N.对别人有感情才不再和他在一起。
在极度嫉妒中,宝英愤怒地掐死N.,然后在死者身上放了一束玫瑰花,接着躺下睡觉。第二天早上,宝英到桥上想跳河自杀但未实施,之后租车回到安江老家。
宝英告诉母亲自己杀了人,在劝说下向警方自首。
(编译:Jon;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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