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3日,初审法院——西宁省人民法院判处胡忠俄(63岁,居住于西宁省仁和立社)20年监禁,罪名是杀人;2年监禁,罪名是非法持有和使用军用武器。合并执行22年有期徒刑。
案情显示,自2004年起,俄与M先生(天生聋哑人)发生土地纠纷。该纠纷已于2004年经终审审理。
2015年,俄在Facebook社交网络上订购了一支自制气枪,并藏在家中用于打鸟。
2025年7月12日约7时,俄带着气枪到屋后打鹭鸶时,看到M先生正在两人此前争议的地块上垒田埂。
俄示意阻止,但M先生因聋哑残疾未听从,继续垒土。
当俄站在距M先生约2米处时,他举枪直接向M先生的右胸射击。
M先生步行回家躺在吊床上,至当日约10时55分被家人发现送医抢救,但于当日下午死亡。
得知受害者死亡后,俄到乡公安投案自首,上交枪支和266发子弹。
(编译:Jon;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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