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1日下午,得乐省人民法院开庭初审,以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阮文智(31岁,寓居得乐省春禄乡)死刑。
根据起诉书,2025年9月7日晚,因矛盾,阿智认为兄嫂经常与自己争吵,因此心生愤怒。
当嫂子N.T.K.回家取钱时,阿智拿起一把泰国刀,突然向K姐的胸部、腹部、腰部连刺多刀。
受害者被亲人送去急救,身体损伤程度为4%。作案后,阿智持刀逃跑。
9月8日上午,春禄乡公安组织力量搜寻,传唤阿智到派出所工作。当在四村种植相思树的沙丘区域发现阿智时,春禄乡公安干部阮东景与战友一同靠近。
被拦下后,阿智拔刀连续刺向景先生的胸部,其中一刀刺穿心脏。在扭打过程中,阿智继续刺向景先生的大腿、额头、肩膀。当刀刃折断后,阿智还用头盔多次击打受害者的头部、脸部。
景先生因心脏被刺穿导致急性失血死亡。作案后,阿智离开现场,回家换衣、洗澡,然后躲藏在浴室中。公安不得不破门,制服阿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诉讼机关对阿智进行了精神法医鉴定。
结论认定被告因使用兴奋剂类毒品而患有人格及行为障碍,在犯罪时认知和控制行为的能力受限。
然而,审判委员会认为这仅是涉及刑事责任的量刑情节,并不消除行为的特别严重性质。阿智在极短时间内连续实施剥夺两人生命的行为。
特别是,刺伤嫂子后,阿智并未停手,而是继续使用危险凶器袭击景先生。
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表现出对法律和他人生命的高度藐视。连续刺向身体要害部位,随后在受害者已受伤的情况下继续攻击,显示出行为的决绝、凶残和特别危险。
案件后果不仅导致一名公安干部牺牲、另一人受伤,还给各受害者的家庭带来悲痛。
审判委员会评估被告已无改造可能,需适用最严厉的刑罚以确保威慑力,因此判处阿智死刑。
(编译:Eric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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