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5月14日下午举行的胡志明市经济社会新闻发布会上,胡志明市旅游局旅游住宿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阮氏丽(Nguyễn Thị Lệ)评估称,目前许多游客有长期住宿需求,结合远程度假和工作,优先选择私密、灵活、亲切的住宿空间。
短期住宿公寓模式因此变得普遍,反映了胡志明市旅游市场的活力以及日益深入的国际融合能力。
然而,该模式的快速和自发发展在过去一段时间给国家管理带来了许多问题。涉及旅游住宿服务经营条件、商业登记和税收、治安秩序保障、消防安全、居住管理、环境保护以及公寓楼居民的权益等方面。
2026年4月,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关于胡志明市公寓楼管理和使用的决定。据此,在公寓楼内出租旅游公寓必须登记旅游住宿设施活动,并确保法律规定。
然而,迄今为止,胡志明市旅游局记录到来自公寓单元的旅游住宿经营活动通知数量不多。大多数组织和个人正在审查法律条件、完善档案并评估满足新规定相关要求的能力,然后才注册经营。
胡志明市旅游局建议尽快同步完善法律框架,建议中央机构尽早出台具体指导,以解决《住房法》和《旅游法》之间的瓶颈。
特别需要明确关于在城市区域内经营公寓的规定。哪些区域允许经营服务游客的公寓,公寓规模如何,并且必须获得相关管委会/居民的同意。
约束责任,要求跨境平台(Airbnb、Agoda、Booking等)仅发布和接受已获得营业执照、税号、旅游局最低条件检查结果通知或已评星公寓的星级评定决定的住宿设施的预订。
要求100%的旅游住宿经营场所(包括短期住宿、民宿、旅游公寓)必须进行住宿申报(包括外国人和越南人)。
“未来一段时间,旅游局将继续与相关机构和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加强审查和检查辖区内的旅游住宿经营活动。从而及时指导、整顿和处理违法案件”,阮氏女士表示。
据胡志明市建设局介绍,过去一段时间,一些公寓楼发生了冲突(如第十郡和平坊的河都Centrosa公寓项目),主要涉及租客过度使用公共设施,影响公寓楼运营管理。
实际居住居民(无经营、开发公寓活动)与出租公寓的业主之间存在利益差异。
(编译:Eric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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