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公安局调查警察机关已起诉、暂时拘留丁隆日(59岁,歌手隆日)和山玉明(36岁,歌手山玉明),以调查“组织非法使用毒品”罪。
在接受调查机关询问时,歌手隆日承认于4月23日在其公寓(胡志明市新造坊)内与助理阮明日和明日的一名朋友一起使用了冰毒。
冰毒来源由该男歌手亲自订购,总金额为100万越南盾,其中包括50万越南盾的车费。
吸毒过程发生在管理人的私人房间内,因该人与歌手隆日同住。
男歌手表示吸毒工具由助理准备,同时该助理及其朋友是直接“煮”药的人,隆日供称自己“只玩了一点点”。
值得注意的是,除最近一次4月23日外,男歌手承认此前也曾多次订购毒品供自己使用。
“在一场人生的赌博中,输了就必须买单”,歌手隆日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
与此同时,歌手山玉明也承认从春节前到被发现时一直在使用冰毒。
(编译:张悦;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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