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2日,越南嘉莱第七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氏心(56岁,住嘉莱省波来古市)因“利用民主自由权利侵犯个人合法权益”罪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因“非法拘禁他人”罪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合并执行四年有期徒刑。
法院还判处被告人黎有统(57岁,陈氏心丈夫)因“非法拘禁他人”罪两年有期徒刑。
支付数亿定金购地,交易不成反诽谤卖家
据案情记录,2023年4月23日,P.T.H.女士(58岁,住嘉莱省富善乡)同意将位于会富规划区、会富坊的一块329平方米土地以130亿越南盾转让给陈氏心。
陈氏心支付了10亿越南盾定金,双方约定2023年5月23日办理公证并支付余款。
到了约定日期,双方因证件手续产生矛盾,导致转让未能完成。双方也未能就10亿越南盾定金的处理达成一致。
随后,陈氏心向警方举报P.T.H.女士“诈骗侵占财产”但未被受理。调查机关回复称这是民事纠纷,并指导陈氏心向法院提起诉讼。
认为P.T.H.女士诈骗侵占定金,陈氏心多次使用名为“Tâm Phát”的Facebook账户发布多篇帖子和图片,指控P.T.H.女士诈骗并分享到多个群组。此事被P.T.H.女士向有关部门举报。

除了P.T.H.女士的案件外,陈氏心还与N.T.H.女士(50岁,住胡志明市和兴坊)在另一笔交易中产生矛盾。
具体是,2023年5月5日,N.T.H.女士和陈氏心达成协议,转让N.T.H.女士名下位于会富坊的四块土地,总价155亿越南盾。
陈氏心支付了20亿越南盾定金,并约定在签署转让合同后支付余款。到了约定日期,双方来到公证处完成了转让合同的签署,但随后未能就余款及四张土地使用权证的交付方式达成一致,卖方因此请求撤回公证申请。
卖方多次联系陈氏心返回公证处继续商议转让事宜,但陈氏心未予理会。
未能将土地卖给陈氏心后,2023年12月14日,N.T.H.女士办理了将四块土地转让给Đ.B.K.先生(46岁,住会富坊)的手续。
陈氏心感到不满,认为N.T.H.女士故意不转让土地、侵占5亿越南盾定金,多次在个人Facebook上发布诽谤、抹黑N.T.H.女士的帖子。此事也被N.T.H.女士向警方举报。
锁门困住地主和公安人员数小时
陈氏心认为N.T.H.女士已收取定金,因此自己有权管理和使用这四块土地。2024年1月,陈氏心擅自将四块土地及地上的房屋出租给他人。
发现此事后,Đ.B.K.先生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委托公证处到场记录现状以清理场地。
2025年1月25日上午,Đ.B.K.先生及公证处人员到场记录现场情况。至当天上午10时,Đ.B.K.先生和一名同行者被黎有统锁在门内。
会富坊公安两名干部及居民组长前来检查并要求开门。黎有统用钥匙开门让三人进入后,再次锁门将众人困在里面。当113警察到场处理时,这对夫妇仍未开门。
至当天下午2时,波来古市(旧)公安局破锁开门,当场抓获陈氏心、黎有统夫妇涉嫌“非法拘禁他人”罪。
庭审中,陈氏心、黎有统不承认犯罪事实并不断喊冤。
在审查案卷及相关各方证词后,审判庭对两名被告人作出了上述判决。
(编译:Eric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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