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个小故事并非个案。它引出了一个长期存在的悖论。
对乱扔垃圾行为的罚款并不低。根据第45/2022/NĐ-CP号法令第25条,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将被处以50万至100万越南盾的罚款,在人行道或车道上乱扔垃圾将被处以100万至200万越南盾的罚款,组织违规的罚款加倍。
也许问题不在于罚款多少,而在于为什么人们仍然乱扔垃圾,为什么目击者选择沉默?
奖励举报者、重罚乱扔垃圾者的提议并非新创。纽约已经实施,举报非法倾倒垃圾者可获得罚款金额50%的奖励。
香港在2023年将固定罚款提高到3000港元,2024年违规案件减少了24%。就在胡志明市,2025年12月平兴乡人民委员会对两名举报向贝恩河沟扔垃圾的村长进行了特别奖励。
当然,当场抓获半夜扔垃圾的人比检测酒精浓度或测速要困难得多。并非所有地方都有足够的摄像头、足够的人员接收举报、足够的预算进行奖励。
至于民众,提醒别人就会挨骂“多管闲事”,拍照又怕被报复。因此,沉默往往是安全的选择。
但如果这样,垃圾仍然在那里。问题不是修改法律,而是让现行法律得以执行。首先是发现环节。每个坊、乡应公开一条热线,接收图片和视频,并承诺绝对保密举报人信息。
问题在于各地必须形成常态,有值班人员,有明确时限的处理流程,有反馈机制让举报人了解案件处理进展。
其次是奖励机制。现行法律尚未明确规定从环境罚款中提取奖励举报人的比例。平兴乡的做法是从本已有限的地方预算中“特别奖励”。要想推广并可持续,需要政府或农业与环境部出台指导文件,明确规定罚款提成比例,类似纽约的做法。
当民众看到举报有合理奖励并得到保密时,冷漠才会逐渐消失。
根据《行政违法处理法》,强制恢复原状的补救措施早已立法。向河沟扔垃圾就得清理河沟,向小巷扔垃圾就得清理小巷,不管交了多少钱。
这种附加处罚的威慑力远超几十万越南盾的罚款,因为它触及尊严、时间以及面对邻居的羞愧。
日本人让学生自己打扫教室、自己垃圾分类,不雇清洁工……不是为了节省成本,而是为了培养意识:公共空间也是自己的责任。这是一个行为训练过程,而不是用口号进行道德教育。
一个干净的城市不是有很多禁止乱扔垃圾告示的城市,而是不需要告示的城市。
要达到这一点,每个目击者必须敢于发声,每个电话都必须有人接听,每次违规都必须有后果。干净还是肮脏,归根结底是执行意志的问题。
(编译:Cici;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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