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政府总理第17号决定,要求终止活动并解散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及地方交通安全委员会,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各机关单位紧急研究并反馈关于解散胡志明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及乡级交通安全委员会的意见。
各单位需特别就建设厅提出的任务分工方案提出意见,并于6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建设厅。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建设厅牵头,协同胡志明市公安局、内务厅和司法厅,向市人民委员会提出指导建议,明确各专业机构、直属单位及乡级人民委员会的责任分工。
要求确保交通秩序与安全的国家管理不中断。相关方案的完善工作须在2026年6月20日前完成。
此前,建设厅已向内务厅发文,建议审议并提请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签发决定,解散胡志明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及交通秩序与安全跨部门检查团。
据建设厅称,通过对组织与运行情况的审查,解散胡志明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及跨部门检查团是必要的,符合中央规定及机构精简要求。
建设厅还建议下发指导文件,明确各厅、局、部门及地方按照既定职责任务接管并执行交通秩序与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工作连续不间断。
同时,责成相关机构按照现行规定移交组织、人事、财务、资产及档案等。
(编译:张悦;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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