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终止产生‘副许可证’及规定外文件

越南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终止产生‘副许可证’及规定外文件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发布文件,传达该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得关于按照政府副总理指示推进行政手续改革若干重点内容的指导意见。

据此,各级行政服务管理中心被要求大力推动档案数字化,连接、共享并有效利用数据。行政手续的解决必须遵循国家机关主动开发、重复使用已有信息的原则,不得要求民众、企业重新提供或去确认那些已被国家机关管理的信息,或可自行协调核实的信息。

有权解决行政手续的机关继续完善组织,安排和培训直接处理档案的干部、公职人员,以提高服务民众和企业的质量。

同时,加强自我检查和监督公务执行情况,及时纠正档案材料、证件、确认要求或处理流程额外增生的现象。

对于作为行政手续组成部分或处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的行政档案目录及内部行政手续,各厅、部门、行业主持并与地方政府协调研究联通、协调核实的方案。

本市要求大力开发、重复使用电子数据,不得通过要求确认或公证以解决其他行政手续,将收集、核实信息的责任从国家机关转嫁给民众、企业。

特别是,绝对不让民众多次往返,杜绝产生“副许可证”或各种规定外证件、流程。此项内容最迟于2026年8月12日完成。

对于剩余的行政档案,按领域进行审查,以确定需要规定为行政手续的情况,或建议颁布属于胡志明市权限的特殊行政手续。完成期限最迟为2026年8月12日。

对于虽有产生但无需规定为行政手续的行政档案,各厅、部门、行业确定需要按ISO标准进行质量控制的清单,并于2026年8月17日前发送至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汇总。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将主持并与各厅配合标准化行政手续和内部行政手续清单。各厅完成其管理范围内清单的审查、更新和标准化,并发送至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呈请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批准。

(编译:Eric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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